青海省中医院

青海省中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具有鲜明中医特色优势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创建于1958年,是青海省历史上最早创办的国立中医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工作区域建筑面积43500平方米。编制床位800张,开放床位606张。截至2022年3月,全院在职职工908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97人,占职工总数的87.77%。其中:医生290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36.39%);护理人员355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44.54%)。医院拥有全国名中医3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名,国家级名老中医专家10名,青海省优秀专家4名,青海省医学首席专家8名,省级名医21名,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5名,青海省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6名。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91人(其中正高职称61名,副高职称130名),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3.96%,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18名,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9.90%,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88名。拥有博士3名,硕士56名,本科学历680名(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81.39%)。 医院科室设置齐全,有25个临床科室及40多个专科专病门诊,7个医技科室,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肝病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个(内分泌病学科、急诊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4个(肝胆科、肛肠科、糖尿病科、妇科)、省级重点专科14个(急诊科、妇科、肛肠科、疮疡科、糖尿病科、肝胆科、肾病科、针灸推拿科、肺病科、风湿病科、脾胃病科、骨伤科、脑病科、中医肿瘤科)、省级特色专科5个(肛肠科、中医肾病科、糖尿病科、妇科、骨科)、省级名科7个(糖尿病科、妇科、肝病科、肛肠科、骨科、呼吸科、肾病科)、省级医学中心2个(乳腺病诊疗中心和肛肠病诊疗中心)。 医院中医特色鲜明,中医药在治疗糖尿病、肝病、肛肠病、妇科病、乳腺病、疮疡、肾病、肺病、骨退行性病变、风湿病、脾胃病等有显著的疗效;同时医院有冬病夏治门诊、冬令进补膏方门诊、中医特色体检门诊等,每年都吸引了大批患者前来就诊。医院经50多年的实践和发展,集几代名老中医及中医药人员心血,生产和逐步完善了丸、散、膏、丹、口服液、注射液、胶囊等十余种剂型,250种自制产品,应用临床疗效显著,深得广大患者喜爱。医院日门诊量平均1400多人次,年门诊量平均44万余人次,年住院平均24000余人次。 医院设施设备先进,拥有核磁共振(MRI)、CT、DR、G型臂、方舱CT、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化学发光仪、细菌鉴定药敏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核酸扩增检测分析仪、心电网络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腹腔镜、电子胃镜、乳腺X光机、麦默通、白内障超声乳化仪、电子角膜曲率仪、关节腔镜、细菌鉴定药敏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半自动中药饮片发药系统、中药颗粒剂发药系统、中药自动取药机等万元以上先进医疗设备956余台(件)。其中,体现中医特色的设备有:中药离子导入仪、结肠途径治疗机、多功能眼病治疗仪、牵引床、大肠灌肠治疗仪、银质针导热治疗仪、中医脉象仪、国内一流的中药制剂设备等100余台(件)。 医院信息系统完善,先后建设成HIS、LIS、PACS、CIS等信息系统,涵盖了医院业务的各个环节。随着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已达到国家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四级水平,中心机房建设与网络安全建设已取得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证书,实现了医院从宏观到微观的精细管理,为患者提供了便捷的就诊环境,提高了医院的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医院始终秉承“以人为本,患者至上,诚信服务、奉献社会”的办院宗旨和“救死扶伤、继承创新、团结敬业、诚信仁爱”的医院精神,坚持新时代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方针,以健康青海建设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打造“高原中医”品牌,为人民群众提供完善便捷、优质高效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

预约挂号攻略

为引导广大参保患者合理、方便就医,减轻全市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合理支出医疗费用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3〕25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4〕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按照简化手续、缩短时间、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落实“首诊在基层,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不出省”的目标,合理使用医疗资源,降低参保人员就医负担,确保分级诊疗制度规范、有效落实。

二、分级诊疗和转诊程序

(一)分级诊疗和转诊基本程序。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接诊患者时,因病情需要急救处置的先行合理急救处置,需转上级医疗机构救治的,经首诊医生确认,填写《青海省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转诊证明》(《转诊证明》见附件1),并盖章后转往上级医疗机构;填写《转诊证明》时,不得指定具体转入医院名称,在《转诊证明》中只填写转入医院等级,具体医院应由患者自行选择。

(二)市级总院及三县医疗联合体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程序。市级医疗卫生服务总院及三县医疗联合体内核心医院及分支机构,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宁市医疗卫生服务总院及联合体医疗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2013〕145号)要求,市级医疗卫生服务总院及三县联合体内核心医院与分支机构之间,严格实行总院、联合体内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市级总院及三县医疗联合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转诊患者时,填写《西宁市医疗卫生服务总院及三县联合体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单》(《双向转诊单》见附件2),并盖章后转往市级总院及三县联合体确定的医疗机构。

各总院及三县医疗联合体之间可以互相转诊,并填写《西宁市医疗卫生服务总院及三县联合体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单》。各核心医院应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优先安排“总院”(联合体)内各级医疗机构预约门诊及转院病人就诊,在符合规定期限和满足诊疗需求的情况下,认真落实“总院”(联合体)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制、临床路径管理,实现规范化治疗与管理。

在总院及联合体二级医院、核心医院无法救治的疾病,由二级医院、总院及联合体核心医院填写《青海省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转诊证明》,按转诊基本程序转往上级医疗机构。

(三)特殊人群及特殊疾病分级诊疗及转诊程序。退休人员、务工人员、各类学生、其他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等异地居住参保人群,其转诊程序为:省外居住的,就医时,按照原参保地区医保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省内异地居住的,就医时,参照居住地区分级诊疗制度的相关转诊规定执行。参保的外地务工人员,城乡居民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按照原参保地区医保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70岁以上老年人、务工人员、就读大学生、0-3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孕产妇等,可以按照“就近、就急”的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为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城乡参保居民可直接选择市、区、县一、二级中医医疗机构就近就诊,不再开具原参保地区医保及医疗机构《转诊证明》或《双向转诊单》;因病情需要转往三级医院的患者,通过二级医院按转诊基本程序转往三级医院救治。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业务范围或专科业务能力,重性精神疾病、眼科、儿科、残疾康复、血液类等特殊疾病患者可就近选择一、二、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救治。患者因某一种疾病经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后,如癌症放化疗、骨折需拆除钢板等同一种疾病需再次住院治疗、复查等,患者可直接选择原就治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四)逐步实行网上预约转诊。加快推进医疗机构信息网络和医保经办机构信息网络互连互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网上预约转诊。开展网上转诊的医疗机构要制定具体转诊办法,上报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备案。

(五)不具备转诊条件地区的转诊程序。统筹区域内无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患者转院时按“就近就医”的原则,可选择统筹区域外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或直接选择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六)省外住院转诊审批程序。对于在省内无法救治的疾病,由三级甲等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后出省治疗。实行省外转诊患者个人需先承担符合规定医疗费用10%。

  三、落实政策制度,确保分级诊疗制度的顺利运行

地址以及乘车路线

乘7、9、10、16、43、81、83、101、102、103、106路公交车均可到达

就医流程

  • 1
    到达医院

    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前往西宁市城中区七一路338号。

  • 2
    挂号

    自行或根据导诊人员的建议,前往挂号处或自助挂号机进行挂号。可以选择现场挂号、电话挂号、网络挂号等方式。在挂号时,可以告知工作人员自己的病情和需求,以便选择合适的科室和医生。

  • 3
    候诊

    按照挂号单上的信息,到指定科室的候诊区等待叫号。在候诊过程中,可以注意听广播或观察大屏幕上的叫号信息。

  • 4
    诊断

    听到自己的号码被叫后,进入诊室就诊。向医生详细描述自己的病情、症状、病史等信息,以便医生做出准确的诊断。医生可能会开具检查单或处方单,以便进一步明确诊断或进行治疗。

  • 5
    检查

    如果医生开具了检查单,需要按照检查单上的提示前往青海省中医院的化验科进行检查。

  • 6
    缴费

    完成检查后,需要前往缴费处缴纳相关费用。如果之前已经通过医保卡或社保卡进行过费用结算,可能只需要支付部分自费金额。

能不能做试管婴儿

目前青海省中医院尚未开展试管婴儿技术,该院也只设立了妇产科、男科、儿科等常规科室,并未设立医学生殖中心或试管婴儿科等辅助生殖科室。如果在该地区的群体有相关的生育需求,可以选择以下附近城市的试管医院。

医院名称别名/简称准入技术地址
青海省人民医院青海省人民医院人工授精,一代,二代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共和路2号
青海红十字医院青海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人工授精,一代,二代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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