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必须二选一?资深HR为你解读政策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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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医生

妇科疾病
刚休完产假的小美拿着工资条满脸困惑:‚公司说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只能拿一个,这合理吗?‛这样的疑问在职场妈妈群体中屡见不鲜。作为从业10年的人力资源经理,今天就带大家拨开迷雾,看看这两项待遇的真实关系。
一、政策设计的双保险机制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生育津贴本质是用人单位产假工资的替代支付。2023年最新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实行‚就高补差‛原则。举个实例:杭州某科技公司职员月薪1.2万元,当地生育津贴标准为8000元/月,公司需补足4000元差额。
二、常见操作误区盘点
笔者处理过的劳动仲裁案例中,有企业将生育津贴直接抵扣员工工资,这是典型的违规操作。深圳某母婴用品公司就因此被裁决支付员工差额工资及赔偿金共计8.7万元。特别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同样享受生育津贴,与用人单位不存在‚非此即彼‛的关系。
三、特殊情况处理指南
当遇到生育津贴高于工资时,上海的林女士就成功通过劳动监察要回了2.3万元差额。跨地区生育的情况,可参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在参保地申领津贴的同时,用人单位仍需支付产假工资。对于奖金、绩效等浮动收入,北京朝阳区法院2022年就有判例支持员工追讨这部分差额。
四、维权实操手册
建议收到工资单后立即比对:1.登录当地社保网站查询津贴数额 2.核算应发工资(含各类补贴)3.差额超过10%即可启动维权。笔者推荐优先通过企业工会协商,协商不成再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最后考虑仲裁途径。记得保存好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证明等关键证据。
生育保障制度的设计初衷是给职场妈妈双重保护,而非设置选择题。当企业试图用‚二选一‛的说辞推卸责任时,请记住《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就是您最坚实的后盾。毕竟,保护生育权益,就是在守护整个社会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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